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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修留学生办理学习延长手续的通知
发布日期:
2015-11-12 10:27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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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校历规定,本学期将于2016年01月上旬开始停课考试,于2016年01月18日放寒假。
原学习期限至2016年01月的普进、高进或学者留学生,如需延长在北大的学习期限,请按时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延长申请表,办理延长手续。
时间: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04日(仅在工作日办理)
地点:新太阳学生中心333室
申请表填写完整后,请于12月11日前交回,过期不予办理。
留学生办公室将于12月中旬公布批准延长的学生名单。
留学生办公室
2015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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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北京大学第十二届国际文化节】留学生汉语演讲比赛邀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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